关于投资登记材料的法律规定
根据 第118/2015/NĐ-CP号法令第6条第2款(关于《投资法》实施细则):
投资登记机关不得要求投资者提交法律规定的投资登记文件以外的任何其他材料。
这意味着:
投资登记材料的组成 已由法律明确、完整规定;
投资登记机关 无权要求额外文件;
投资者有权 拒绝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材料要求。
对投资者的意义
该规定旨在:
保障投资行政程序的 透明性和统一性;
减少投资者不必要的时间与合规成本;
营造 公平、可预期的投资环境,特别是对外商投资企业。
投资者注意事项
投资者应当:
严格按照《投资法》及 第118/2015/NĐ-CP号法令准备投资登记文件;
对照法律规定审查主管机关的文件要求;
如遇不当要求,可 要求主管机关说明法律依据。
总结
越南法律明确规定:投资登记机关不得要求投资者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文件。该规定为投资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信息来源: 第118/2015/NĐ-CP号法令;国家行政服务系统官方问答内容。
Viết bình luận